切记!冬季这些安全事项要注意!
文章来源于圣城街道办事处
冬季安全防范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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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冬季,因单位及家庭用火、用煤、用气及大功率电器使用大量增加,冬季成为火灾事故、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期,为做好冬季用火、用煤、用电和防一氧化碳中毒,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燃煤取暖安全
1、在使用燃煤炉时,要购买合格炉具和煤炭,严禁在没有开窗或无通风设施的房间、大棚内使用。
2、严禁在卧室内放置煤炉,火炉安装处要远离电源、电线和其他易燃物品和设施。
3、严禁使用无烟筒的炉子取暖;安装炉具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,烟筒接口处是否接牢,如发现有破损、锈蚀、漏气等问题,要及时更换或修补。
4、提倡使用燃煤、燃气取暖炉具的房间内安装风斗,经常检查风斗是否完好,保持通风,在大风和阴雨天气中注意排烟;要经常检查烟道是否堵塞,做到及时清理,防止烟道堵塞;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,风斗是否畅通。
5、当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,要尽快通风换气,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流通处,并拨打急救电话,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抢救。
二燃气使用安全
1、应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液化气瓶。燃气灶应选专用胶管或不锈钢波纹管,长度应小于2米,两端需用管卡固定,2年更换一次;液化石油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,到期应当立即更换。
2、使用燃气时要保持室内环境通风,养成“人离、火灭、阀关”用气习惯,家中长期没人请关闭总阀。
3、用燃气灶一定要“火等气”,先打火,后开气,以防燃气泄漏;钢瓶必须直立使用,严禁平卧或倒置。
4、严禁用明火查漏,定期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管道接口,如果发现有气泡产生,应即关闭总阀门,采取通风,灭绝一切明火,控制产生火花的其他行为。
5、严禁向液化石油气钢瓶浇洒热水,或将钢瓶放置在热水中浸泡加热。
6、一旦液化石油气泄漏着火,可使用干粉灭火器对准起火处喷射,或使用湿棉被、毛巾等覆盖,火熄灭后后立即用湿毛巾裹手关闭燃气总阀,切断气源。
7、液化气罐泄漏着火,火势较大无法控制,或着火时间长罐体发热变形时,立即撤离并拨打119。
8、安装有管道天然气的家庭,当闻到家中有燃气味时,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开关,到室外通风、安全的环境下拨打报修电话,等待燃气公司专业人员上门维修。
三用火、用电安全
1、严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安插多个插头;使用空调、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要做“专插专用”。
2、要选用合格的电源线、电源插头;严禁任何人私自乱接,乱拉电线。
3、切勿用取暖器、白炽灯等高温设备烘烤潮湿的衣物,不可将电热毯折叠使用。
4.定期对家庭用电电路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更换老化线路。在使用各类电器时,若发现冒烟或闻到异味,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。电器着火时,不能用水来灭火,以免发生触电事故。
6、使用电磁炉、电水壶时,应有专人看管,防止干烧,不用或离开时应切断电源。
7、严禁在大棚内私拉乱接电线,对棚内电器线路要定期检查,防止线路老化。
8、疏散通道、楼道间、管道井、电缆井内禁止堆放杂物;楼道内、电梯内、走廊、室内等区域禁止电动车停放及私拉乱扯电线进行充电。
四烟花爆竹安全
1、严禁无证经营、私设仓库、购销违规产品、违法燃放、无资质运输,不能利用出租房屋、闲置厂房、宅院等“隐蔽场所”进行非法制售、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2、销售店实行专店销售,专人管理,严禁店外摆摊,严禁超量和居所存放,严禁走街串巷叫卖烟花爆竹,严禁私设摊位,严禁在闹市区、人员密集场所、危险场所设摊销售。
3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注意安全,严禁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、集市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、仓库附近以及楼顶、阳台、室内等处燃放烟花爆竹。
4、严格遵守我市划定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,限放区内,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、除夕、正月初一、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余时间禁止燃放。
五交通安全
1、冬季出现大风、大雾、雨雪、霜冻等恶劣天气时,要正确使用灯光,降低车速,保持车距,切不可急转方向或紧急制动。
2、坚决杜绝车辆“带病”上路,坚决社绝超员、超限、超载、超宽、超高上路行驶。
3、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要戴头盔。驾乘车辆系好安全带。禁止酒后驾驶。
4、汽车发动机在长时间息速空转(打开发动机但不踩油门踏板)时,往往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,这种情况下不能长时间待在密封的车内,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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